部门职责

部门简介

      发展规划处成立于2022年,是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发展规律发展战略的研究,全面筹划学校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对外交流而成立的正处级行政机构,是学校战略性、综合性发展规划和决策咨询部门。目前,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和对外交流合作处部门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拟定并推动实施学校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与有关工作计划;参与组织和协调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的调研、制定和执行方案设计。

    (二)负责拟订并推动实施学校综合改革方案,进行重要改革调研、决策咨询、政策制定与执行方案设计。

    (三)负责学校章程修订与执行监督,参与学校重要制度文件的审查,具体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制度的建设与监督落实。

    (四)负责调研并分析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状况,组织开展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研究,组织研究学科与专业的设置、调整、交叉、整合方案,统筹开展学科、专业的自主增列与动态调整。

    (五)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科规划的起草和修订工作。负责各学科建设的日常指导、监督与检查工作。

    (六)负责国家级、省部级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和建设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调研并分析学校校区功能与定位,组织开展校园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八)负责调研及拟订与学校事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资源配置总体需求及原则,协同开展学校资源情况与配置情况调研,拟定相关建议方案。

    (九)负责学校数据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与专项统计审核,负责学校发展状态监测与相关数据分析。

    (十)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